--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新的提高。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四进”活动。全市11个消防站实现全天候对外开放,接待参观群众13万余人。江滨实验小学消防教育宫成为全省开展中小学消防教育的典型。全市消防机构利用新闻媒体开设4个消防宣传专版(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各类人员近5万人次。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梯次更新,消防工作社会化全面推进,全市火灾抗御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
(一)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
“十一五”期末,全市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10以内。
(二)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消防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
消防法》、《
江苏省消防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消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消防法规实施保障措施,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开展全民消防普法教育,夯实消防执法基础。将消防普法教育纳入全市“十一五”公安普法教育范畴,努力提高全民消防法制意识。
2.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消防投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协调增长。建立科学的政府消防安全考评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一系列考评序列。
3.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政府各部门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加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划、建设部门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时,应满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设和消防通道的要求。严格按照《
消防法》规定,对未经消防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发放规划、施工许可证。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队营房、装备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安、监察、安全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火灾案件的事故责任。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商贸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提高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