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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一五”消防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一五”消防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19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江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镇江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消防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进我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消防事业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火灾形势总体稳定。“十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4594起,死50人,伤52人,直接财产损失1544.48万元。其中,发生重大火灾5起,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29.08万元,未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得到加强。持续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重大火灾隐患评估论证机制、政府挂牌隐患督办机制,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46个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累计投入整改资金近8千万元,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到2004年底,全市55个应编制消防规划的小城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全市建有消防站11个,新增消火栓419只,修复损坏消火栓182只,对200余只地下消火栓设立标志。各类执勤消防车辆增加到46辆,消防员个人主要防护装备达到1100件套,并配备了一大批侦检、破拆、堵漏、输转等专勤器材。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有了新的发展。全市建立地方专兼职消防队伍71支,队员546人,执勤消防车33辆、三轮消防摩托车55辆、手抬机动消防泵70余台。在乡村和城市社区建立了群众自防自救的志愿、义务消防队762个,拥有队员6836人、机动消防泵46台。市财政出资征召的首批41名消防协管员、12名消防队员已通过培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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