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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镇江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镇江市民营经济工作意见
(镇政发〔2006〕2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创业、创新、创优”主旋律,坚持外来投资与本土创业、铺天盖地与顶天立地、市场建设拉动与产业集群带动并进,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突出抓好全民创业、招商引资、壮大产业集群、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发展水平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的管理水平、发展质量和贡献份额,努力开创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二、预期发展目标

  1.企业数量:全市新增销售亿元民营企业40户,累计达到200户;新增销售500万元以上定报民营企业200户,累计达到1300户;新增私营企业3000户,累计达到1.9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1.5万户,累计达到8.4万户。

  2.吸纳民资:全市民营经济投资240亿元,其中在地规模以上投资185亿元;引进民资实际到位120亿元,民营企业新增注册资本40亿元。

  3.贡献份额: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三、总体要求

  1.围绕“完善、创新、提升”,推进民营经济各项工作。

  完善:即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定期协调推进、联络员例会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投诉评议、统计监测、督查推进等制度。

  创新:即强化创新意识,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新方法,运用新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提升:即进一步强化组织,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强化引导,提升贡献份额。

  2.从“企业和社会”两个层面,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企业层面--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民营经济工作的中心环节。组织研究制订《镇江市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推进信息化,鼓励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实施品牌战略,向“专、精、特、新、优”方向发展,支持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引导做优做强做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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