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土地调查和基础测绘工作的通告
(镇政发〔2006〕38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
土地管理法、
测绘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区土地调查和基础测绘工作。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按时保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调查和基础测绘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时间:2006年4月至2006年12月。
(二)范围:市区(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约1082平方公里。
(三)内容:在上述区域范围内开展土地调查和基础测绘,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类(用途)调查、控制测量、导线测量、细部测量、外业调绘、内业数字化测图,建立数字化地形图和地籍图以及数字高程立体模型。
二、有关要求
(一)市国土资源局认真组织实施市区土地调查和基础测绘工作。
(二)调查测绘人员调查和测绘时,要持有测绘工作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