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卫生事业。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医院运行机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构建以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为龙头、特色专科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加快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到2010年,全市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并延长居民健康生活时间。优先发展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加强社区、乡镇和村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设施和设备,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扩大并延伸卫生服务覆盖范围,到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到100%。提高综合性医疗机构和特色专科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到2010年,建成1-2个省级临床重点学科、5-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一院、市妇幼保健院完成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市中医院建成三级中医院,改进江大附院设施条件,加强惠民医院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完成市传染病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中心血站等迁建工程,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严格控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
加快发展体育事业。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根本目标,坚持群众体育优先发展,竞技体育加快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体育事业水平。加强体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建成镇江新体育中心,增加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到201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平方米以上。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建设健康城市。加强乒乓球重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体育优势项目,注重体育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体育产业化进程。
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做好城市社区流动人口和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稳定人口总量。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水平,鼓励婚前体检,推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到2010年,全市一级出生缺陷干预措施的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二、三级出生缺陷干预措施落实率达60%以上。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投入,有效地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老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老年服务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第十三章 增强支撑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快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高效利用资源,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控制环境污染,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编制并实施《镇江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十一五"规划纲要》,通过加强管理、节约利用与挖潜增效,提高土地、岸线、水及能源等资源的承载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节约土地。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强化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用地定额指标管理,大力发展集约型产业,省级开发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其他工业集中区不得低于100万元/亩;积极开展"无地招商",鼓励企业增资扩股;清理整治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砖瓦窑企业,到2010年,全市禁产禁用实心粘土砖。
节约岸线。加强岸线利用管理,鼓励发展公用码头,限制货主码头建设,加大对存量岸线整合,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其中,工业项目占用深水岸线、中深水岸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120万元/米、80万元/米,实现岸线效益最大化。
节约用水。实施农业节水灌溉,推广喷灌、滴灌等先进技术和设备,使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加快高耗水产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提高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推广住宅用水中水回用,普及节水设备和器具;实施一批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示范工程,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到250立方米以下。
节约能源。限制高能耗产业发展,强制淘汰耗能高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做好电力、造纸、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开发并推广节能技术,大力实施半导体照明工程,加快推进节能、可靠、长寿命的绿色照明技术产业化;鼓励发展节能建筑;鼓励使用节能型交通工具;在工业园区推广热电联产和余热利用。
节约材料。引导企业采用节约材料的生产工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技术体系,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鼓励开发和推广使用新型材料,替代高耗、易污染的传统材料,并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购买环保型替代产品;遏制产品过度包装,规范并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
第二节 加快生态市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环保预审制度,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健全环保监测、监察体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到2010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超过85。
主要污染物控制。加强环保审查,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增加;加大环保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完善区域环境容量的分配、考核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到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20%和10.9%。
环保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0%,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生态资源保护。保护好山体、水体和湿地等生态敏感区,逐步禁止开山采石,对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等4个山石禁采区和沪宁高速公路沿线等14条禁采带,确保在三年内关停所有采石企业。加快采石宕口整治,对全市265.3万平方米的废弃宕口进行生态复绿、景观再造或整理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保护好长江水环境,主要入江控制面达标排放,使长江干流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建立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系统,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
专栏12 4个禁采区、14条禁采带
4个禁采区,具体为:(1)镇江城市规划区,包括南山、九华山、圌山区域范围,面积为379.l平方公里。(2)茅山风景名胜区,面积为17.6平方公里;(3)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为22.2平方公里;(4)九龙山风景名胜区,面积为67.12平方公里。
14条禁采带,具体为:(1)沪宁高速公路禁采带,全长71公里;(2)沪宁高速公路镇江连接线禁采带,全长10公里;(3)扬溧高速公路禁采带,全长44公里;(4)宁常高速公路禁采带,全长18公里;(5)宁杭高速公路禁采带,全长8公里;(6)312国道禁采带,全长95公里;(7)104国道(常州-溧水)禁采带,全长45公里;(8)338省道(丹阳埤城-七里甸)禁采带,全长49公里;(9)243省道(镇江-句容)禁采带,全长65公里;(10)241省道(大港-丹阳)禁采带,全长48公里;(11)238省道(镇江-扬中)禁采带,全长45公里;(12)122省道禁采带,全长72公里;(13)沿江高等级公路(规划)禁采带,全长18公里;(14)沪宁城际轨道(规划)禁采带,全长约87公里。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为重点,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加强政府引导,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等政策手段,鼓励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加强工业领域循环经济的规划与建设,鼓励企业内部注重废弃物回收利用,减少最终排放量;企业与企业之间加强产品耦合,实现资源在相关企业间的循环利用,促进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资源利用和生态影响最小化。扩大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试点范围,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更好地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巩固在7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左右。推行城市垃圾分类试点,建立交投、分拣、回收的网络,逐步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专栏13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行为准则(称为3R原则)。其中减量化原则(reduce)就是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达到既定的生产或消费目的,在经济活动的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再使用原则(reuse),即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产品和包装容器能被多次和反复的使用;再循环原则(recycle),即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之后能够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