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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专栏11 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重点

  现代装备制造产业  重点发展智能化电力电器、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特种汽车、新型工程机械、特种船舶及船用设备、生物及医疗设备等

  新材料产业  重点发展高性能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等

  电子信息产业  重点发展数字化视听设备、现代通信器件及设备、半导体照明、软件等

  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产业  重点发展生物技术及制品、新医药、新农药及兽药等

  农业  重点发展农作物品种选育和配套栽培、畜禽水产和蚕茧新品种与良种繁育及优质高产技术、农业技术装备及设施农业、农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等

第二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目标,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重点抓好基础教育,实现均衡化和现代化发展,到2010年,全市范围内实现九年免费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巩固在95%以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打造长三角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到2010年,职业教育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学生比重达到50%。大力支持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驻镇高校建设发展,增强高校服务功能,引导高校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能更好地适应地方需求。完善社会教育网络,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办学,发展一批高质量的民办学校。

第三节 实施人才高地战略



  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后备人才的思路,壮大人才队伍。到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9万左右,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占人才总量的18%以上,高级技工占技术工人比例达到20%以上。

  加强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快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公务员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知识层次、思维层次和业务水平。

  注重人才使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激励机制、服务机制和选拔制度,营造"人尽其才"用人环境。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并完善党政人才社会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选拔任用制度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提高人才劳动报酬。积极搭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营造有利于人才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以高质量的人文环境和社会服务留住人才。合理分布人才资源,引导人才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社会急需领域转移。

  引进急需人才。重点引进机械、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的工程技术人才,同时,加强社会科学人才引进。完善柔性人才工作机制,重点实现与沪宁高层次人才资源共享,注重吸纳上海、南京等地高端人才和退休专业技术人才。

第十二章 突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镇江

第一节 加快富民步伐



  按照"扩大就业,激励创业、政策调节、制度保障"的富民思路,加快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

  扩大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服务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鼓励在乡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适应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需求。加大财政投入,创造更多公益性岗位,帮助弱势群体就业。促进产业分工和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创造多样化就业方式。加强政府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以上。

  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培训,重点提高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劳动技能。加大劳动保障监督,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基本福利制度,强化对职工、雇员利益的保护。高度重视工会和职代会建设,切实发挥其应尽责任,真正代表并维护职工根本利益。

  鼓励自主创业。加强政策引导,营造创业氛围。放宽投资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完善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打造宽松、平等的创业环境,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不断增强创业本领,加快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

  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合理调节高收入者收入水平。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政府指导线制度,建立职工工资与企业利润挂钩增长机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全面推行"阳光工资"政策,实行同地、同级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统一标准。

第二节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年提升保障标准,重点提高企业和农村社会保障标准。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重点用于减小养老金收支缺口,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通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购房直补等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快发展"红十字"、残疾人、慈善福利等事业,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和权益保障。严格劳动保障监察,创新维权机制,依法保护好劳动者的劳动、教育、休息、社保等各项权利。以加强信访工作为重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培育各类合法的社会组织,发挥其协调、减压社会矛盾的作用。

第三节 构筑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各利益阶层的关系,构筑安定有序、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建设法治镇江。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市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快形成人人知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机制,加大反腐力度。积极做好预防犯罪工作,依法惩治各种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组织,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和企业改制等工作中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

  建设平安镇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监督,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重大危险源和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管控制。到2010年,全市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4人以下。建立并完善以110为龙头的反恐防暴、防震减灾等应急体系,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制定处理各类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应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增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紧急求助的处理和救助能力。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程监管,完善特勤消防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对农产品、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监管,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建设诚信镇江。建立社会信用评估、公示、个人资信档案登记、信用监管和失信惩罚等一系列制度,完善政府、市场和公共舆论等三位一体的信用监督体系,构建诚信友爱的社会环境。利用信息技术,加快建立企业、个人的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档案管理体系。积极参与长三角"信用一体化"推进和实施。

  建设文明镇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普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继续弘扬新时期镇江精神,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快改善青少年活动场馆条件。认真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进一步加大双拥创建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第四节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任明确、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社会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多样化需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达标建设基层文化设施,重点建设集文艺、科技、展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场馆以及镇江广电中心、数字图书馆、档案馆等一批工程。加快组建市文化发展公司等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重点加强网络文化监管,净化群众文化生活空间。坚持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繁荣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事业。制作一批优秀文艺节目和作品。加快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做响历史文化名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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