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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FDI在未来中期内前景还是乐观的。调查表明,大型跨国公司在进行扩张时优先选择的目标是北美洲的美国,欧洲的德国、英国、法国、波兰,亚洲的中国,拉美的巴西,非洲的南非等。许多发展中国家仍有很大的吸收FDI的潜力。许多发展中国家才刚刚开始允许FDI进入公用事业和其他服务业,在这些国家将会有新的FDI流入。有数据表明,流入中国的FDI可能会继续上升。

第三节 增强"走出去"实力



  在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坚持"科技兴贸",扩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商品出口,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值占商品出口总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以创名优品牌和国际质量标准认证为重点,形成一批有竞争优势的品牌出口商品,力争创国家级出口名牌3-5家,省级出口名牌8-10家。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不断挖掘日本、欧盟、美国和香港等传统市场潜力的同时,着力拓展新兴出口市场。加快出口信息和交易平台建设,建立镇江出口企业和出口商品数据库。加强财政、税务、海关、金融、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建立贸易摩擦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企业规避和防范风险能力;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管和调控,防止地方特色产品出口中的恶性竞争。加快发展服务贸易。

  扩大境外投资,鼓励电子、化工、工具等优势行业的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和营销。2010年,境外企业达到80家,总投资超过8000万美元。壮大外经主体,促进我市对外承包业务由土木工程为主向更多领域发展,2010年,全市对外承包劳务营业额达到3亿美元左右。

第十章 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不断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进一步增强发展生机和活力。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在抓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推广电子政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提高公共政策和行政行为的透明度,规范政府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健全政府信用责任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精简政府机构编制和人员,压缩行政规模,完善公共财政和招标采购制度,提高运用市场机制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比重,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突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划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实施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责任明确、分类实施、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和实施机制,规范规划编制和实施行为,强化规划在政府管理公共事务中的指导作用。

第二节 着力构建现代市场体系



  在加快建设商品市场的同时,大力发展各类要素市场。吸引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建立地区性民营中小融资机构,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人才信息整合,实现区域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深入推进土地市场化进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增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建立长江岸线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培育产权市场,探索发展资产证券化和非证券股权交易方式,提高存量资产的流动性,形成存量资产市场化配置。坚持"政会分离",积极推进各类资产经营公司向行业协会转变,鼓励企业联合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加大行业自律。健全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市场中介服务,促进技术和信息市场发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税漏税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第三节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培植税源经济和惠民经济的重点,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消除政策歧视和体制障碍,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健全服务体系,优化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项目,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规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开展互助性融资担保;以镇江民营经济网为基础,建立全市民营经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引导组建各类为民间投资者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其在组织业务培训、传递政策和市场信息、交流经营管理经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民营经济层次,引导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经营能力和决策水平,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重点实施民营企业"30强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到201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左右,新安置就业人员占全市新安置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70%左右。

  专栏10 民营企业30强计划

  200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民营企业"30强计划",即从2004年起,5 年内根据企业规模、技术进步、营业收入、利税等指标,评定全市民营企业30强。进入30强且符合市重点培育规模企业标准的民营企业,享受"1515"规模企业的扶持政策。

第十一章 加快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教育和人才的紧密结合,提高我市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增强经济核心竞争力。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开展"百企创新工程",引导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关键技术。注重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实现技术跨越。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建8-10家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攻关,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3000项,其中国家级、省级以上计划项目500项,在部分关键技术和重点产业领域取得突破性科技成果。

  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引导企业广泛开展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集团的科技合作,特别加强与"三院两校"和驻镇高校的科技合作,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共建联合实体,积极推进驻镇高校科技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渠道、领域和形式,广泛集聚吸纳国内外科技资源,建立产学研合作新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市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化。

  构建全社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重点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事务所等各类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创建民营科技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咨询、产品认证、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评估、工程监理、技术培训等全方位生产技术服务;进一步改建扩建镇江科技信息网,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和科学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区域科技资源的共享度和利用率,构建社会化、网络化、功能化、专业化、资源节约型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和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增强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专利、商标、标准等知识产权的相互衔接和配套。高度重视专利申请,提高发明专利比重,加快专利成果产业化。到2010年,年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件、其中发明专利500件,专利授权量达到2000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加大政府科技投入,逐年增加财政科技引导和扶持资金,2010年,市、辖市(区)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分别达到4%和3%。突出企业科技投入主体地位,通过政府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财政政策的引导,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主动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额比重达到5%以上。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探索建立高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投入,鼓励企业、个人以股份制形式参与科技投入,尝试建立多种形式的信用担保方式,逐步形成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培养一批成长型科技企业,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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