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金到位。一是各辖市区公共财政要继续向农村倾斜。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严格落实三个高于:即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各级财政应重点支持镇村规划编制、重点中心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可建立专项资金,在城市维护费、土地出征费中切出一块用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北京市密云县从2006年起到2010年,每年将拿出财政收入的10%,用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治理,这一做法值得借鉴。二是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如争取国家和省农林部门对清洁能源工程的补贴,建设部门对整治示范村的补贴,水利部门对河塘疏浚整治的补贴等。三是发挥农民在新农村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和鼓励农民承包河塘、从事有机肥生产和加工。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村私营业主为改善环境做贡献。四是出台优惠政策。政府制定补助、贴息等政策,引导村民、企业、村级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等多元主体在农村环境整治中投入启动资金。
二、做好实事,着力提升人居环境
5.整治环境卫生。一要尽快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要按照村庄建设整治规划,从解决农村垃圾问题入手,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丹阳、扬中等地已先行一步,正在试运行"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丹阳市政府除赠送每镇两台运输车外,还为每镇承担垃圾收集与转运的一半费用。要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垃圾的分拣、焚烧、生化处理和再生利用。要逐步推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把环境卫生管理从城市延伸到城郊结合部,再延伸到城镇和乡村,在环境卫生上体现以城带乡,以城哺乡,以城促乡。二要不断探索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从各村经济状况出发,探索适合本地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对规模较大、集体经济较强的村,可借鉴城市小区管理模式,组建专门管理队伍进行管理;对中等规模村庄、村民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可采用承包管理模式,村民交纳一定的环境卫生管理费,集中委托管理;对村庄规模较小、村民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可动员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军人、老教师担起管理职责,采取自愿投工为主、集体适当补助的办法,也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由农户轮流值日。条件成熟时,可实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专业化运作。村级垃圾运输和保洁也可承包给有运输工具的村民。三要推行村民自治。通过村规民约、科普教育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农民环境卫生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在农户中广泛开展清洁卫生评比活动,引导农民自觉清理庭院杂物,美化家前屋后,做到室内整洁、场地平整、庭院舒适,家前屋后达到"八无"(无杂物堆放、无违章搭建、无露天粪坑、无杂乱禽舍、无杂草丛生,无暴露性垃圾、无臭水沟塘、无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