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上述能力指标的基础上,应强化防御措施,建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抗震设防要求,适当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建立大震警示与警报制度,实现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预警和紧急处置,推进城市地震灾害风险管理,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
3.分阶段目标
--2010年:丹阳市,丹徒、京口、润州区,镇江新区主城区全部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乡镇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2015年:丹阳市,丹徒、京口、润州区,镇江新区防震减灾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其农村地区基本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其余辖市区全部城市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2020年:所有辖、市区防震减灾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丹阳市,丹徒、京口、润州区,镇江新区的所有城镇和农村地区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其他地区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三、防震减灾发展战略性措施
(一)把城市的地震安全作为防震减灾重中之重
城市是人口和财富密集区,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城市的安全是防震减灾的重中之重。在我市加速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要全面完善城市安全公共服务功能,必须在城市发展的同时就作好规划和部署,加强城市直下型地震的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使用更加先进的震害防御技术,加强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加强救灾与恢复能力建设,以提升整体综合防御能力,防止罕遇大地震和城市直下型地震造成的巨大灾害损失。
(二)加强村镇建设的防震减灾管理
随着城市化健康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变,防震减灾工作要逐步向农村拓展,加强村镇建设的防震减灾管理,统筹城乡防震减灾管理与服务;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和指导,特别要加强我市新一轮村镇规划和建设中的灾害防御,村镇建筑和公用设施必须考虑抗震设防要求;要通过加强小城市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把防震减灾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向村镇延伸;对于我市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建设要制定扶持政策,拓宽资金渠道;对于农村因灾返贫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
(三)防震减灾工作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明确和强化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责任,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和公众需求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通过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通过防震减灾基础信息的提供,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四)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坚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工作及网络建设,实施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工程。树立与地球共存、与自然和谐的发展观,发展先进的防灾文化。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培养志愿者队伍。加强公务员防灾素质教育,依法履行防灾职责,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能力。在充分利用现代化宣传教育手段,广泛宣传防震知识的基础上,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逐步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增强公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提高公众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促进社会公众掌握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科学有效地防御地震灾害,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