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乡村旅游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集聚吸纳,加大投入。

  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到多种产业政策的衔接,必须进一步开拓思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一是要强化政策扶持。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政策扶持是关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政策,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涉及到农村道路建设、村镇规模建设、特色农业开发、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才培养和扶贫脱贫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措施不仅促进了农村生产发展,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同时也为乡村旅游奠定了基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措施,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资源和政策,对乡村旅游的重点区域、重点点线、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给予优先规划安排,重点扶持。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多更有效的乡村旅游发展政策。二是要扩大招商引资。对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实施整体包装,统一发布,多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引智,拓宽乡村旅游发展的资本投入渠道,引进先进的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实施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发展投入模式,集聚吸纳,加大投入,提高投资效率。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资金扶持政策,改善乡村旅游硬件设施,鼓励农户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活动。市财政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市旅委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列入全市乡村旅游重点项目的乡村旅游项目的基础设施和功能设施建设等,实施政府贴息或以奖代补,同时,要求各辖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乡村旅游开发,加大投入,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

  (二)制订标准,规范管理。

  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在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做到保护和开发并重;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旅游者安全消费。旅游管理部门切实加强乡村旅游区(点)的管理,制定和健全乡村旅游专项接待和服务质量标准,落实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引导乡村旅游区(点)做到“方便、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引导建立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加强行业交流、行业自律。切实提升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水平,招聘、选调一批业务强、钻劲足、能吃苦的专业人才充实乡村旅游发展队伍。依托现有市旅游培训中心和农业培训机构,启动“百村旅游人才培训”工程,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旅游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组织相关旅游企业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培训对象包括旅游型镇村干部,乡村旅游景点经营、从业人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