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行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上网的规定
网吧经营业主要严格执行上网实名登记。根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规定,对没有实行实名登记的,发现一个处罚5000元,8名以上(含8名)未登记者,停业整顿15天,并处罚款15000元。一年内,累计发现有3次以上(含3次)未实行实名登记或一次性15人未登记者,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文化、公安等部门要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坚持严管重罚。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要按照法规确定的上限从严处罚。根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规定,对2006年5月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15000元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15000元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五、着力推进全州网吧存量市场结构调整
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网吧业主规模经营。严禁网吧私自转让,不准变相审批网吧。谁违规审批,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八条规定,对私自转让网吧的业主没收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设备,并处1万元罚款。
六、加大乡镇网吧管理力度
乡镇网吧日常监管由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和乡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负责,对乡镇网吧违规经营的处理,属于公安部门处理的由乡镇派出所处理,属于文体部门负责的,由乡镇文体服务中心报县市文化体育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