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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10号)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推动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试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现就认真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05年7月,我市被建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对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提升扬州的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以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供便捷的通道,有利于实现政府与市民的良性互动,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从城市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按时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进度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的各项工作

  根据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要在今年3月中旬进行模拟运行,4月中旬试运行,6月份迎接建设部的验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数字办)要抓紧出台各级平台及终端建设配置、工作人员配备等有关标准和要求,成立专门的指导小组,按照制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指导、帮助和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做好区级平台和各级终端建设等方面工作。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把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及早计划,精心组织,按计划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要迅速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里已经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区要立即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抓好试点的各项工作;要根据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以及实施方案于2月20日前报市数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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