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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绿化先进集体(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政领导绿化工程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绿化先进集体(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政领导绿化工程的决定
(扬府发〔2006〕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奖惩,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国土绿化事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在2005年度国土绿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高邮市人民政府等8家集体(单位)、吴怀珣等10位同志和“宝应县5000亩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 等13项党政领导绿化工程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争取更大成绩。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参与绿化工作,为全市城乡绿化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附:受表彰的2005年度国土绿化先进集体(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政领导绿化工程名单。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

  一、扬州市2005年绿化先进集体名单

  1、高邮市人民政府

  2、宝应县人民政府

  3、仪征市人民政府

  4、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5、扬州市新城西区建设指挥部

  6、扬州市水利局

  7、扬州市建设局

  8、扬州日报社

  二、扬州市2005年绿化先进工作者名单

  1、吴怀珣   (邗江区人民政府)

  2、费高云   (仪征市人民政府)

  3、吉桂山   (宝应县农林局)

  4、茆 实   (高邮市农林局)

  5、束云山   (江都市农林局)

  6、陶玉龙   (维扬区农业水利局)

  7、沈鲁勤   (市国土局)

  8、叶新华   (市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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