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重点
(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
(二)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三)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
(四)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
(五)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或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七)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八)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九)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
(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十一)在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十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铺设的。
三、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