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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扬府发〔2006〕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扬州”这一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大力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和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深入进行交通秩序整治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遏制和减少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检查考核,现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前两名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第一名:仪征市;

  第二名:邗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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