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提高水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水平。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淮河流域县(市)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各个层面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整改,开展应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实战演习,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突出保护饮用水源。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继续清理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企业和其他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源取水口和备用水源不受污染。三是继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市淮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今年年内要安装在线监控仪,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五)扎实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深入开展创建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和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结合经济结构调整,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对开采地下水实行总量控制、计划考核和目标管理,实施压采计划,实现采补平衡。加强农业节水工作,将传统粗放型灌溉农业逐步建设成为节水型现代高效灌溉农业。对高耗能、高耗水设备和产品,实行定额考核和限额淘汰管理。积极研究城市生活、服务业用水阶梯式水价,落实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方面的优惠政策,开发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型产品认定,鼓励开发利用雨水、中水、尾水等非传统水源。
三、努力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
我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确保如期实现全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推进难度大。各地、各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继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严把各类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关,从源头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推动我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