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全力抓好消防安全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是,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各地要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再督察活动,紧紧抓住火灾多发、危险性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和部位,对所有夜间营业的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网吧、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检查力度。二是,大力抓好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地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其整改;对原设在城镇边缘,后随着城镇规模扩大危及到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作出整改搬迁计划;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三是,继续推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冬春防火工作中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全面落实“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 “一条高压线”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三条铁规” 即:“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统筹城乡冬季防火工作,切实扭转农村火灾多发势头。我州农村消防工作薄弱,农村火灾占火灾总量的60%以上。没有农村火灾形势的稳定,全州火灾形势就不可能稳定。在冬春防火工作中要重视农村这个重点。一是,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的意见,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责任,建立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实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村民居住的村寨消防管理,落实生产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遏制“连营”火灾的发生;加强农村乡镇专(兼)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乡镇、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的监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各县市公安局要认真落实乡镇公安派出所、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对辖区内出租屋、小旅馆、小商店、小餐厅、小歌舞厅、小网吧、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监管,依法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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