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完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机制。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制定完善吸引国内外人才来扬工作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改革劳动力就业管理方式,继续清理影响劳动力流动的不合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就业机制和培训服务体系。
22、改革资源性商品价格形成机制。在兼顾企业和城乡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坚持厉行节约,优化资源配置,深入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研究制定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政策措施,健全水、气等资源价格政策,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收费制度。加强农资价格调控力度,强化市场监督检查。
六、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23、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劳动工资基础管理,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制度,加快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行业和工种参考工资公布制度。
24、完善多层次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成建制、全覆盖”要求,继续推进城镇养老保险扩面续保工作,全市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4万人以上;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面,促进困难、破产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年底全部参保。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互相衔接的政策措施。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投入,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25、改革城乡救助制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差距。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在县(市、区)财政设立“五保”供养经费专户,封闭运行,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扩展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继续办好“慈济医院”和“慈济窗口”,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建立扶贫助学的长效机制,加大财政对教育帮扶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扬州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同时加大农村草危房改造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慈善福利事业,积极开展职工互助,逐步建立扶贫帮困送温暖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