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城乡协调发展机制
10、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完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研究乡镇机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
11、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在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可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内部激励机制。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租赁、转包等多种形式,逐步将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12、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支持保护体系。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建设,抓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同时,积极构建现代农村服务业体系,改造传统业态,发展连锁经营和为农服务社。
13、优化城乡统筹发展体制环境。深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改革,逐步消除城乡统筹发展的二元体制障碍,为农村人口平稳有序向城市转移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小城镇综合改革,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向中心城镇聚集。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对水、电、土地等紧缺性资源要素,运用价格机制,通过市场调配,提高集约化程度,促进城市的社区管理和公用事业向农村延伸,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有效共享。
四、加大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发展机制
1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全面完成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启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在明确分类、界定职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细则。
15、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内部机制的创新。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改革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投融资体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整合文化资源,拓宽文化活动的外延,延伸文化服务的范围,建立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研究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