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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无毒社区”和表彰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无毒社区”和表彰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的通知
(扬府发〔2006〕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全市禁毒工作的深入进行,全面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服务“两个率先”,创建“平安扬州”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在已命名的18个“无毒社区”基础上,结合今年的考核情况,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再命名10个乡镇(街道)为“无毒社区”,表彰3个2005年度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被“命名”的社区和受表彰的单位如下:

  一、无毒社区

  市经济开发区文汇街道            维扬区西湖镇

  邗江区瓜洲镇                江都市小纪镇

  江都市邵伯镇                江都市樊川镇

  高邮市卸甲镇                高邮市菱塘回族自治乡

  高邮市周巷镇                高邮市三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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