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开展“阳光服务”为主题,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把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作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对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意识。及时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培树宣传示范单位和典型个人,对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给予曝光,努力创造办事公开的良好氛围。
3、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要建立政府主抓、部门组织协调、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公用事业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有组织、有目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要分解到人,确保办事公开真正落实。要创新公开的形式,不断丰富和更新办事公开的内容。要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报备制度,推行信息发布会制度,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反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办事公开的行为。
4、强化监督,严格检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和政协对办事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办事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监督,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问题要予以监督问责。要畅通公众信息反馈渠道和公众投诉、咨询渠道,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要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开形式、载体建设以及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严密、行为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各单位提高服务水平。
5、抓好结合,增强效果。办事公开工作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要与推进公用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适应部分公用企事业单位投资多样化、运营市场化、发展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变化,处理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与推进办事公开的关系,使两项工作互相促进;与扩大基层民主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与反腐倡廉相结合,把推行办事公开,作为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与行风评议相结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与推行电子政务、创新管理方式相结合,积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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