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3)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投诉监督办法及处理结果;

  (4)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

  (5)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新出台的政策、价格制定和调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公用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任免、奖惩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各单位对公开的事项,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动态内容要及时更新。

  三、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平台,创新公开的形式,做到简便易行,务求实效。公布信息时间要与公布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1、设立固定办事公开栏或电子屏,定期或随时公开;

  2、设立信息公开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台和监督台,提供咨询服务;

  3、印发文件、资料,制作《办事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等,以方便查询;

  4、通过办事公开信息发布会、征求意见会、质询听证会等形式予以公开;

  5、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网站,实现公开单位与办事群众网上沟通;

  6、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办事窗口,方便群众查阅;

  7、采用适合行业特点方便群众的其他方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公用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办事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办事公开的具体方案,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载体,制定公开的程序和办法,公布办事公开的各项内容,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已经推行办事公开制和服务承诺制的单位,要全面总结近年来办事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认真排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办事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驻扬的公用事业单位要按照本系统的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办事公开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