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强化措施,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各个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主导地位和调控作用。政府层面实施八大重点工程,带动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和目标。
4.1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和领导体制。以统一指挥、高效运作、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为原则,整合现有各类应急管理资源,完善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建立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处置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2)完善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负责编制本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乡镇(街道)也应配套制订应急预案;各部门负责编制所主管行业、领域内的事故应急预案。以绍兴市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
(3)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加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重点组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各专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
(4)及时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完善重特大事故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救援的工作机制,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为标准,分阶段、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需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2)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
(3)应急救援资源建设(队伍、装备、基地建设)。
4.2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及装备建设工程
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全市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工业企业较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村居,也要聘请安全监管人员。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均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各级工业、建设、交通、质监、旅游、教育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配置与完善我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安全监管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专用设备,改善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队伍及装备建设需着重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
(1)乡镇(街道)及村居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2)安全监管队伍装备建设(包括执法车辆、检测设备、办公条件等)。
4.3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以建设“绍兴安全生产网”为主,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安全生产监管应用系统,实现市、县两级和主要开发区(工业区、园区)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实现市安全生产监管网与公安、交通、消防、建管、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将安全监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监察执法、事故查处以及相关行政事项等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要求以及结果等,在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开,方便有关单位和人员查询和下载。逐步扩大网上查询、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审批、办证等服务项目和范围,定期发布政务信息。
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需着重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
(1)各级安监系统网站建设;
(2)各部门之间网络对接工程;
(3)网上办事系统。
4.4 建立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及安全监控系统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对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建筑、矿山、水库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普查登记,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构建市、县两级和主要开发区(工业区、园区)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建设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
建设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毒物泄漏扩散事故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需着重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