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3.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市发改委、公安、财政、交通、商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市政府大面积停电应急协调机构、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4.昆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中心”)
(1)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中心
在本市进入电力预警和应急状态时,领导小组立即自动转为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中心,其成员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电力应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和协调。
(2)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分中心”)
在本市进入电力预警和应急状态时,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自动转为应急指挥分中心,在市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归口管理,各负其责,指挥本系统专业救援组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和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工作重大问题的领导决策和全面指挥,下达应急命令、签署应急方案,紧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检查各级电力应急工作准备和执行情况,负责信息发布。
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需要,市应急指挥中心按职责权限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依法对人员进行疏散、隔离,实行封锁。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做好电力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电力应急工作组织机构通讯联络网,负责信息传递,承接电力预警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提请领导小组上报市政府请求进入或解除电力预警和应急状态;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各系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和电力应急准备工作;协助市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电力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有关任务。
市发改委:负责电力设施修复项目计划安排,必要时组织做好储备粮食调拨供应,以及物价稳定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时,事件现场的警戒、疏散群众、开展治安防范等工作;指挥各警种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现场及救援队伍的交通保障工作;侦破因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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