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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7〕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昆明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能力,在电网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以及发生重大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时,能够正确、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并尽快恢复供电,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昆明市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昆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我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相关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昆明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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