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主城区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07〕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的作用,保障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通过地下管线普查,了解掌握我市主城区现有各类地下管线的情况,建立地下管线数据更新和动态管理机制,创建地下管线管理地理信息数据库,提高我市地下管线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和滇池治理提供决策依据。地下管线的普查测绘工作于2007年11月全面启动,预计2008年8月完成排水管网普查工作,2009年6月完成综合地下管网普查,2009年底完成综合地下管网图的编制,在此基础上完成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建立和工程验收。具体普查任务为:
(一)建成区15米以上城市道路排水管网,包括各类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暗河、沟渠及排污河道。
(二)道路红线内自来水、电力、通信、煤气管道全测。
(三)封闭式小区排水总出口。
(四)封闭式建设的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部队等地块的排水管线不在此次普查工作范围内,但对于以上地块内具有转输功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排水管线一并进行普查:
排水管道:管径≥300mm;
排水沟渠:断面≥400mm×400mm;
(五)对普查成果进行汇总,编制综合地下管线图,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二、建立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普查任务
(一)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有关单位工作职责。涉及单位要切实把主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加强领导,组织相关力量确定专人,保证普查工作进度。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因组织不力或推诿拖延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领导,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本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由市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办公室统一进行指导,各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管线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共同参与,并以管线单位为主体开展工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