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年鉴(2008)》以“存真求实、服务现实”的编纂原则,全面客观地记载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统领发展全局,继续实施“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战略部署,按照“重创新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工作基调,围绕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建设目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新农村建设、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深化改革开放、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所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和新经验,以及在发展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着重反映当年事关全局的大事、新事、要事和特事,着力体现年度特点和绍兴特色。
编纂年鉴不仅是年度贯例性工作,而且是信息化的需要,更是建设文化强市的需要。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编写任务。各撰稿单位提供的配文照片要做到资料真实、画面清晰、与文字内容相符、具有存史价值。在年鉴排版稿返回各单位审核时,务请撰稿人或分管领导严格审阅,认真核对,协助把好质量关。
为展示绍兴文化底蕴,丰富年鉴存史内容,请各单位收集由本单位或系统在2007年中以单位和个人编著并正式出版的各类书籍,每种2册,于3月15日前一起报送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以便入刊存史。
三、编纂体例
1.范围。以绍兴市2007年行政区域为界,侧重市本级,兼顾县(市、区),按事件分类作城乡一体记载。
2.时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体例。年鉴体例为条目体,一事一条,以说明文体如实记载,要求简明扼要、文风朴实、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
4.数据。年鉴中所用数据,要与统计部门数据一致,统计部门没有的,则以职能部门提供为准。职能部门在提供数据时,要做到总数据与分数据之和相等,同一数据前后要一致。
四、编纂步骤
1.搜集资料,撰写条目。各单位按本文附件1所明确的分工承写任务,务请于2月28日前将分管领导和撰稿人员名单报送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3月31日前报送经单位领导签发并盖章的稿件审核表、文字稿和配文照片(也可从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网上报送)。各单位所报文字稿请采用Word系统,照片尽量请用数码照片,以确保出版印刷质量。
2.编纂修改,排版校对。5月底前完成编辑、分纂和总纂,7月底前完成排版校对。同时报市地方志编委会有关领导和出版社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