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提高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处置群体性事件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预警、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等工作体系。对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要达到85%以上,对5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要达到100%。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三慎”原则,加强处突平乱特警队建设,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政策手段和法律武器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不断提高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
五、强化社会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16、切实改进和加强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保障、综治协调、部门参与、统一管理”管理新机制。市一级设立惠州市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县(区)一级参照市级设置成立相应机构;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村(社区)一级设立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各县(区)要转变管理观念,要以出租屋管理为重点,实现“以屋管人”整合公安、劳动、房管、计生等有关部门的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队伍,按照每100-120户出租屋配1名户管员(工厂区集中居住的按外来人口的千分之三)的标准配备户管员。在经费保障上,加大“两证”办理和税费征收力度,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税费统一上缴财政,户管员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8000-20000元予以全额保障(包括工资、社保及其他福利)。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努力营造“新客家老客家来到惠州就是一家;本地人外地人到了惠州就是一家人”的良好氛围,为外来人员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做好外来人员劳动就业、计生服务、医疗保险、劳动安全、法制教育和子女教育等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要落实出租屋出租人的治安管理责任。要及时掌握暂住人员的底数和动态情况,特别是要对重点出租屋进行定期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管理,及时预防和打击外来人员中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发生在出租屋的违法犯罪活动。
17、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巩固“禁毒03工程”成果,推进禁毒人民战争。要在严打毒品犯罪的同时,建立禁毒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加强对娱乐场所、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麻醉药品的管理。继续深化毒品危害重点地区“三惠一博”和超百人的乡镇(街道)的重点整治工作,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继续坚持“滚动式满员收戒”的有效做法,做到吸毒成瘾人员一律强制戒毒或劳动戒毒。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市综合戒毒基地建设,加快在市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建立传染病戒毒专区,加强对有传染病的吸毒人员强制戒毒与治疗,努力提高戒断率。戒毒出所人员一律登记注册,落实跟踪帮教,降低复吸率。要大力抓好重点面向青少年学生和易染毒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有效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建立禁毒基金会,向社会募集资金,解决禁毒经费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