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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社会保险任务。
  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保险,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完善养老保险政策,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被征地农民、计划生育纯生二女结扎夫妇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巩固和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后基金收支平衡;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达到68万人。“十一五”期间,征收养老保险基金47.0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5.6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2.5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39亿元、医疗保险基金23.17亿元。
  (三)权益维护任务。
  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拖欠工资监控预警、拖欠工资责任追究、工资支付违法行为举报、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遏制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力争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四)基础建设任务。
  “十一五”期末前,完成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组建工作,形成市、县(区)和乡镇三级执法架构;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争取建成市、县(区)、乡镇三级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网络;加快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以市就业训练中心为基础,建设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各县、区要建成一个综合培训基地,建设86个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基地;完善“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系统平台建设,完善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和网络中心的建设,完成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软件的开发和系统集成,实现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及部分医疗机构的联网。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力度,完善城乡统筹就业制度;逐渐将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抓住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扩大就业;发展社区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各项政策,鼓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二)加强对失业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企业裁员,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培训、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
  (三)加强镇(办)劳动所(站)制度化、现代化和社会化的建设,完善就业服务,实现就业服务专业化和社会化,网络建设信息化,扩大服务范围和项目,规范“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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