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市场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措施,制止各种扰乱粮油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认真贯彻《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打击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工商、商务、 质监、粮食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 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规范交易和促销行为、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商务等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过去 已经签订的粮食及制粉出口合同,控制粮食出口。质监、工商、 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 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加强粮食调运工作。铁路、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粮食特别是最低收购价粮食运输的重要意义,继续把粮食作为重点物资 优先安排运输。市发改委、粮食局要加强与铁路、交通等部门的 协调配合,积极沟通和反馈各方信息,及时分析和解决运输组织 中的问题,全面做好粮食调运工作。
六、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工业〔2007 〕2245号)要求,切实落实玉米深加工清理整顿成果,推动玉米深加工 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已经建成运营的项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扩大生产能力;对不符合土地审批、环保评审、项目核准等方面规定的在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凡未开工项目一律不得再开工建设,国土、环保、金融和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七、加大对低收入人群和特殊群体的补助。要确保对城市低 保人群、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大中专院校等社会特殊群体和用粮 单位的粮油供应。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安排财政资金,对困难群众进行补贴。要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对大中专院校实行定点供应,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确保节日市场 稳定。
八、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我市粮食连年增产,当前粮食库存 充足,粮食供应有充足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肃纪律,科学、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新闻宣传部门要以 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口径,正确宣传粮食供求形势,多做正面 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政府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稳定群众心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