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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创办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创办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文明委〔2007〕13号 2007年10月19日)


  关爱、监护、培育好“留守儿童”,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为广大劳务输出大军解除后顾之忧的当务之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百年大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群众的福祉和淮安的未来。今年以来,各地按照部署,创办了一批“留守儿童”之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留守儿童”之家创建工作,增强广泛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其关护培育“留守儿童”的特有功能,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农村关爱工程”为抓手,立足为农村劳务输出人员排忧解难,为广大“留守儿童”办好实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多项渠道、多种方式、多元投入,通过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由单一到综合,切实加大创办“留守儿童”之家的力度,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寒暑假、节假日期间关爱缺失、管护缺位的问题,把对“留守儿童”人人、时时、处处、事事四覆盖关护工作落到实处,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温馨家园。

  二、基本任务

  各地“留守儿童”之家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在抓好生活护理的基础上,开展好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教育实践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道德品格培育。注意研究和把握“留守儿童”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和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德育资源,通过开展讲述周恩来爷爷的故事、传唱新童谣、一年一度七彩的夏日主题活动、四自三远离主题教育、知恩感恩报恩主题熏陶等等,培养“留守儿童”孝老爱亲的感恩心、自强不息的进取心、尊荣拒耻的文明心。

  2、抓好健康文化熏陶。注重适应和满足“留守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开展好快乐活泼、娱情益智的文化活动,通过收看电视、播放少儿影像、读书竞赛、排演节目、书法绘画、兴趣小组、网上学习等活动,对“留守儿童”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使“留守儿童”在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中情感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境界得到升华。社会要组织好送书、送戏、送电影、送文体器材进家活动,并精心开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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