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树木种植时的修剪应按规定进行。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去病虫枝、枯死枝、过密枝与轮生枝、下垂枝和机械磨损枝。
(五)草坪
1.种植放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草坪播种、植生带铺设、喷播,种子发芽率必须达到95%。
2.草坪种植要充分利用原地形实施自然排水;草坪土的厚度不得小于30厘米。
3.草坪土中的杂草多时可用低毒的化学除草剂,并捡净土壤中的杂草根等垃圾。
六、小品工程
(一)块料铺设
1.地砖铺设应按规范或设计要求将原土夯实,将沙子均匀铺于基础表面(约2.5厘米厚),并注意不损坏整平好的基础层。
2.将地砖按图纸上的图案铺置,注意保证图案线条的规整。地砖间距为2~4毫米,边缘部分需用按所需角度切好的地砖铺置。
3.使用1360~2270公斤高频小振幅整平机将地砖整平,并振入沙子。通常整平2~3次。振动平整后,将沙子扫入地砖之间的缝隙直至填满为止。距边缘1米距离以内的部分不要使用整平机整平。
4.全部完成后,将剩余的沙子扫净。完成后的表面在3米的直线距离内偏差应小于10毫米。地砖的整个水平高度应比相邻下水口或下水管高出4~6毫米。
5.天然石块铺设,应按规范或设计要求将原土夯实,加铺20厘米的碎石垫层,或使用水泥砂浆灌实。天然石块定位在设计要求的位置后,石块间的缝隙用水泥砂浆填实。工程完成后将石块清洗干净。
(二)组合假山、喷泉
1.假山运送到现场后,必须根据场地条件、现场环境和假山位置,再次进行现场设计和调整,以确定假山的组合方式。应当根据景观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合假山。
2.假山组合过程中,要根据观赏、倚坐、山洞等不同用途,分析受力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放与组合,确保结构安全。
3.喷泉应设配水管、回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配水管泄空设施,回水管上应设滤网。喷泉配水管宜环状布置,配水管水头一般宜采用5~10毫米/米标准。
4.喷泉的配水管道接头应严密平滑,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异径管,管道转弯处应采用大转弯半径的光滑弯头。喷嘴前应有不小于20倍喷嘴口直径的直线管段或设整流装置。
5.喷泉的每组射流应设置调节装置。
附件2:
苏州市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一、房屋修缮
(一)整治方案合理可行;
(二)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修缮,正常使用;
(三)房屋结构安全,屋面、外墙不渗漏;
(四)楼道电子防盗门安装率100%;
(五)外观整齐整洁,符合城市形象要求;
(六)施工、竣工资料齐全;
(七)施工质量、保修年限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二、市政道路
(一)整治方案合理可行;
(二)消防通道符合要求,上下班高峰时的道路畅通;
(三)汽车通道宽度不低于3.5米,自行车通道宽度不低于2米;
(四)道路、道板、侧石平整完好;
(五)雨、污水排流畅通;
(六)施工、竣工资料齐全;
(七)施工质量、保修年限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三、绿化整治
(一)整治方案合理可行;
(二)不合理的树木调整移植,原有绿化进行修饰;
(三)整治后绿化面积应增加;
(四)在小区内建设组团绿化(小游园),合理美观;
(五)树木不妨碍居民生活,居民有适当的健身和休闲场所;
(六)施工、竣工资料齐全;
(七)施工质量、保修年限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四、长效管理
(一)已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各种管理规约;
(二)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管委会已参照《苏州市老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服务标准》签订长效管理服务合同;
(三)居民所缴纳公共服务费和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如车位停车费等向小居民公示;
(四)物业管理用房占小区总建筑面积7‰比例要求配置到位。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登记为小区全体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