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一要提高认识。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要成立组织。各县(区)要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在换届期间,要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做好协调工作。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换届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各县(区)要制订周密详实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排定工作日程,开展调查研究,研讨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反映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
三要广泛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
四要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法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认真解决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要切实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破坏选举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手段当选的,要宣布其当选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要加强督查指导。市及各县区、各乡镇要逐级派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矛盾较多的“难点村”、“重点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并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选举工作。对调整、撤并后规模较大的村,要加大指导力度,周密细致地做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县(区)要按规定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选举健康顺利地进行。
六要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各县(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07〕7号)的要求,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健全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解决好离职村干部的生活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