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订总体规划
7月底前,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十一五”期间推广工作总体规划,明确推广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制订阶段性入网实施方案,确保全市提前一年在全国率先完成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三)做好人员培训
质监部门和各职能部门要组成一支由思想好、能力强、 作风硬,了解企业,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参加的推广队伍,并在此基础上,配合中信公司组织对系统内推广人员进行培训,按照省政府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进一步领会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提高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会指导、会操作、会讲解”又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电子监管网推广队伍。
(四)组织实施入网
各地要结合首批100种产品目录,按照分配的数额,有计划、有步骤、程序规范地组织企业入网。
(五)布设查询终端
各地选择1家当地有影响的大型商场作为示范点,先期布设查询终端。示范商场中应有3种以上消费者经常购买的当地生产的入网产品销售,并可供查询,7月10日前完成示范商场查询终端布设工作。2006年7月底前,各地提出重点城市商场以及农村重点农资连锁店、农村文化站等名单,配合中信公司完成相应终端布设计划。
(六)建立月报制度
各县(市、区)推广应用质量电子监管网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本地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进度月报 制度,从2006年7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由各县(市、区)将本地工作进度情况书面报送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推广应用工作力度
(一)积极动员市内生产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以我市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检产品、江苏省以及扬州名牌产品率先入网。对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有关部门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研究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当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