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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1)居民和家畜粪检阳性率降至1%以下,不发生当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例。
  (2)除少量孤立的外江滩以外,基本消灭重点村的感染性钉螺。
  (3)居民家庭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100%。
  (4)淘汰所有耕牛、实行以机代牛;牛、羊等家畜圈养率达100%。
  (5)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血防基本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均达到95%以上。
  四、重点任务
  组织实施农林、水利、卫生等综合治理项目,于2008年全面完成。
  1、农林血防项目
  (1)家畜查治。对重点村每年进行2次家畜普查,对查出的病畜及时进行治疗或淘汰。对新引进的家畜进行查治,防止家畜传染源输入。
  (2)以机代牛。通过推进农业耕作机械化,重点村全部实行以机耕代替牛耕。
  (3)家畜圈养。在有螺地带禁止放牧家畜,所有重点村实行圈养舍饲家畜,消除家畜传染源的危害。
  (4)以禽代畜。调整农业结构,推广种草养鹅,以禽代畜等项目。
  (5)江滩垦种。在适宜垦种的高滩地、有钉螺分布的滩地翻耕垦种灭螺720亩。
  (6)养殖灭螺。挖池养鱼2199亩,修筑矮围0.67万米,或进行矮圩高网养殖。
  (7)兴林抑螺。在江滩种植意杨4464亩,结合翻耕套种农作物,改变滩地生态环境。
  (8)清除杂柳。清除江滩杂柳,改种其它适生树种,防止人群因采集柳树根须“漂鱼花”而感染血吸虫病。
  2、水利血防项目
  (1)通江河道护坡。按水利血防项目可研认证的批复方案,尽快实施对重点通江河道护坡硬化,防止钉螺向内陆扩散。
  (2)切滩清淤。结合河道综合治理,按水利血防项目可研认证的批复方案,对通江河道有螺河滩及通江河道河口进行清淤、抬洲降滩。
  (3)涵闸改造。改建涵闸(中层取水)7座,增加阻螺、防螺功能。对其它无阻螺、防螺功能的通江涵闸,补建沉螺池和拦螺网。
  (4)沟渠硬化。结合农田节水灌溉等项目,对曾有过钉螺分布的沟渠实施水泥硬化、开新填旧等措施,改变沟渠钉螺孳生环境。
  3、卫生血防项目
  (1)查螺灭螺。对重点村内可能孳生钉螺的环境以及相邻的外江滩、通江河道等环境进行扩大查螺1872万m2。对无法采用农、林、水利等项目进行环境改造或无法环改的边角滩等有螺环境进行药物灭螺1710万m2。
  (2)查病治病。2006年起,对17个重点村开展整村人群查病,查病36424人,受检率大于90%,其中渔船民等水上作业人员查病1114人,以后每年对重点村内的重点人群进行查治,对查出的病人及时给予治疗。对晚血病人给予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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