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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2006年全国、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血防工作,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我市在对2003年以来阳性钉螺分布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性钉螺村农林、水利和卫生血防项目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一日

扬州市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

  为加快我市血防工作进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疫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6]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重点村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结合《扬州市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5-2010年)》,特制订本方案。
  一、血防重点村基本概况
  我市阳性钉螺主要集中分布于长江、淮河一线及沿江沿湖地区的江滩和通江河道,以及归江河道廖家沟、芒稻河和夹江的部分江滩。现以2003年以来的17个阳性钉螺村为重点村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村分布在开发区(3个村)、邗江区(7个村)、仪征市(5个村)和江都市(2个村),共有居民总户数14700户,总人口4960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36424人,其中渔船民1114人;现养牛291头,其中耕牛88头,养羊1402只;涉及通江涵闸29个,通江河道25条;2001-2005年共发生血吸虫急性感染43例,近3年查出慢性病人88例,现有在册晚血病人43例。2003-2006年,17个阳性钉螺村累计查出阳性钉螺条块28个,累计查出阳性钉螺面积283万m2。改水覆盖率为96%。无害化厕所覆盖率为26%。
  二、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血防工作方针,以消灭阳性钉螺和血防重点村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增加投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继续加大查灭螺力度的同时,花大力气加强人畜粪便管理,严格控制传染源,切实做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努力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
  三、防治目标
  通过血防重点村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力争到2008年基本消灭阳性钉螺,努力实现中长期规划提出的到2010年全市所有流行地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的目标。到2008年,重点村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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