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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对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加强市区停车场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停车场的作用,切实解决车辆停放混乱,影响交通安全畅通和市容市貌的问题,一是要结合老城区改造,加大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投入。规划部门要科学规划城区停车场(库),制定市区停车场(库)规划建设意见,合理设置停车场地。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停车场(库)建设的投入,解决老城区停车难和停车较乱的问题。二是要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进场(库)停放。要解决市区存在部分道路外公共停车场(库)闲置或利用率较低,而停车场附近道路路面停车较多的问题。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同时要会同物价部门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采取路面停车收费高于场(库)内停车收费的手段,引导车辆进场停放。积极试点推行使用“咪表”收费,有效利用道路停车场地资源。三是加大违法停车处罚力度。公安部门要采取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取证等多种手段,有效遏制路面违法停车问题。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市区“货的”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力度。
  (四)加大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完善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建设部门在新建、改造道路时要加大对交通管理设施的投入,坚持做到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改造“四同步”。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核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公安部门要积极推进科技强警示范所队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工作基础化和基础工作信息化。要着力加强交警部门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建设车辆管理收费系统,确保9月份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要加快交通指挥中心的多功能、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道路监控系统、停车场电子屏显示系统。下半年,要在今年已新建35处交通信号灯、35组路口电子警察的基础上,再建设42处交通信号灯和20处电子警察和4处停车场电子显示屏,切实优化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提高非现场执法率和发现、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在老城区广陵路等单行道,要增加交通管理设施,提高交通管理设施的效能。通过标志、标线对有限的空间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明确车辆、行人的路权空间,规范交通行为。新区的路口渠化、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减速标志的设置要更趋人性化,更加符合交通工程的特征;要进一步完善火车站、汽车站的场站设施,方便群众出行。
  (五)加强车辆源头管理,提高机动车年检率。公安、交通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一是加强对车辆管理单位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上门对车辆较多的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单位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自觉性,促使他们自觉、主动、按期送检车辆。交通部门和城市客管部门要主动抓好营运车辆从业资格的培训教育管理。二是路面执勤民警要加大对车辆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未年检车辆或报废车辆,要依法扣留车辆,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或强制报废车辆。三是车管所要提高机动车检测水平。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进一步建好用好杨庙检测线和田庄检测线,提升“硬件”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软件”服务水平,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年检年审关和强制报废关,深入车辆运输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租车、长期在扬从事专业运输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户籍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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