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

  (十六)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制订和调整;负责军工、船舶、民爆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供电安全、电力设施安全和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十七)市教育局
  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十八)市科学技术局
  负责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科技工作范畴。
  (十九)市监察局
  负责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参加重大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行政责任追究,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十)市民政局
  负责按规定对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的贫困家庭生活困难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者,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及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二十一)市司法局
  负责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法律宣传与咨询,为安全生产提供司法服务。
  (二十二)市财政局
  负责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经费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内,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十三)市人事局(市编办)
  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机构的编制工作,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人事服务。
  (二十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负责职工工伤保险的实施。
  (二十五)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城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市安全生产月等户外活动。
  (二十六)市水利局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安全管理与保护;组织、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工作。
  (二十七)市农业(林业)局
  负责全市农业、林业、渔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二十八)市文化局
  负责指导管理所属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群艺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单位的安全工作,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二十九)市广播电视局
  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