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城市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九月十七日
扬州市城市化“十一五”发展规划
本规划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城市化战略、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专项规划,是对全市城市化发展进行调控的指导性文件。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在保持合理的城市化速率基础上,研究确立各自城市化目标。本规划的重点是市域城镇体系、城镇发展战略和城乡一体化战略规划。
一、“十五”回顾
“十五”计划实施的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城市化战略的五年,也是近年来城市化进程推进最快、城市建设力度最大、城市功能提升最迅速、城市面貌变化最明显的五年。到2005年底,全市有中心城市1个(扬州城),建成区面积71.8平方公里,人口66.7万人。有县(市)城区4个(宝应、高邮、江都、仪征),建成区总面积95平方公里,总人口78万人。有乡镇73个(其中建制镇66个,乡7个),其中被列为省重点中心镇的有18个。在现有73个乡镇中,69个具有独立的集镇区(市区的双桥、汤汪、城北、平山四乡没有独立集镇区),因此有小城镇69个,建成区总面积152.16平方公里,总人口75.4万人。我市城市化水平为48.3%,列苏中第一。
“十五”期间,我市城市化发展的基本特点:
一是中心城市(扬州城)发展迅速。“十五”期间,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约110亿元。通过大规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批城建重点项目的实施,使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建成区明显扩大,城市吸引力显著增强,一个滨江大城市的构架已经形成,资本和产业向中心城市的集聚不断加快,作为区域经济增长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凸现。
二是城镇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建设成绩显著。扬州中心城市、各县(市)城区、各小城镇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面积、入区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都比“十五”初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尤其是中心城市,开发区、江阳工业园、广陵产业园、港口工业园、邗江工业园等“一区四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城镇体系趋于合理。通过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了城镇体系。邗江撤县建区及市区四区(邗江区、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的区划调整,为扬州中心城市的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各中小城市兼并邻近乡镇,为其加快集聚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些都加速了城市近郊地区的城市化进程。经几轮撤并,乡(镇)总数(不包括县城镇)由区划调整前的149个减少为73个,使城镇空间体系更趋合理和均衡,促进了城镇的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