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治理整顿阶段(9月):按照市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纠正针对出租汽车的违规收费行为,加大“打黑”专项整治力度,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8月底前三个专项整治组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底):对市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省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上报我市市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迎接省有关部门对我市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切实履行职责,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措施,协调部门工作,探索和建立形成出租汽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信访局要设立独立的投诉举报电话、规范行业管理和专项治理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听取各界建议、意见。
(三)加强督查,认真组织验收。按照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市领导小组将对市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和验收工作。对在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扬州市市区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成人员名单
为确保我市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区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桑光裕 副市长
副组长:朱正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
徐祥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徐惟涛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根源 市城管局副局长
晋向明 市纠风办副主任
郁士友 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 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重庆 市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