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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启动河东分区建设。在高起点做好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内河网密布、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完成广陵新城5平方公里区域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广陵行政中心、东部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逐步形成城市东部副中心和集中体现生态特色的最佳人居区。
  加快沿江地区开发。策应“沿江开发”战略,强势推进港口分区、瓜洲分区、扬子津分区建设,城市建设从“运河时代”走向“长江时代”。基本完成港口、瓜洲、扬子津分区10平方公里区域内的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沿江出口加工区建设,一期实施开发1.52平方公里,完成基础设施和配套房屋建设。
  8、稳步发展房地产业。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房地产稳步发展,新开工房地产900万平方米。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困定销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高档商品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住宅小区人居环境和开发品味,使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9、实施“建筑强市”战略。
  围绕建设“建筑强市”的目标,通过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实施大建筑业发展战略,大市场发展战略,品牌发展战略,推动建筑业加快发展,加速转型,实现由“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的跨越。到2010年,全市建筑业实现总产值8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200亿元,年均增幅15%,占当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9%以上;施工队伍总规模保持在27万人左右,实现利税58亿元,平均年递增15%。
  10、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农村的能力,积极贯彻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增加对周边农村的多元投入,加快城市产业向农村辐射,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形成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新格局,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科学、统筹安排年度计划目标;不断更新观念,面对新形势、针对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城市建设、管理的新经验,完善新机制,增强各区、各部门共同参与城市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和古城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政策研究,有效破解征地、拆迁等难题,钝化和有效解决拆迁矛盾,合力推进城建事业。
  (二)强化科学规划,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围绕名城建设,搞好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突出打造古城扬州文化特色,加快与国内外高水平设计机构的合作,切实提升规划设计水平。进一步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做到城乡规划全方位、全覆盖,同时不断强化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对照城市的功能分区,强调城市建设的功能性、协调性和完整性,突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科学配套完善城市管网、杆线等设施,推进城市建设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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