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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6〕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九月十七日

扬州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

  “十一五”是扬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根据《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突出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的要求,制定《扬州市房地产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专项规划》。
  一、“十五”回顾
  “十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市房地产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基本建立了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规范化行业管理机制。二是房地产开发稳步快速增长,完成投资225.11亿元,年平均增长42.02%,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17.16%。竣工商品房1021.19万m2,年平均增长20.76%。三是房地产市场活跃,销售商品房940.22万m2,销售额年平均增长20.61%,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销总额的21.29%;存量房交易631.04万m2,基本实现增量房市场与存量房市场的良性互动。四是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初步建立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解困定销房、廉租房多层次的住房保障制度,平均每年有4万多户城镇家庭改善居住条件,2005年底,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8.1 m2,住房成套率达到80%以上。五是住房建设和物业管理水平得到较快提高。住宅质量、小区配套设施、居住环境和物业管理服务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2004年市区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六是行政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房产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房屋产权管理、拆迁管理和市场监测监管能力得到加强。七是不断完善党风廉政等各项制度,作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业形象明显好转。八是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政府已把房地产业列入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充分发挥其对投资和消费的双重拉动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我市房地产业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发展机遇:一是“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增长将保持平均13%以上的速度,并加快推进名城建设,这将为房地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快富民步伐,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并实行积极的政策,促进居民消费,居民潜在的住房改善型需求会进一步释放。按市区现有人口预测,此项每年增加住房需求80多万m2左右。三是城市化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带来住房需求的持续增长。市区城市人口每年增加2万人,按人均30 m2计算,每年增加住房需求60万m2。四是名城建设必需的拆迁和危旧房改造,会带来相应的住房被动性需求。如果每年拆迁40万m2,危旧房按每年2%自然淘汰,每年将产生被动性住房需求约60万m2。五是随着扬州交通优势和人居环境品牌效应的凸现,将会集聚更多外来人员来扬打工创业,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扬购房置业,每年能拉动16万m2左右的非本地性住房需求。六是随着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城市产业及结构调整,服务业将得到快速发展,由此将促进非住宅房地产的发展。非住宅房地产需求将会上升到住宅需求量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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