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校安全基础工作和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情况;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教育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6、学校生产实习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锅炉、电器、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
7、学校安全工作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等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8、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各技工院校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分解任务,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督促各部门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4月至10月)。各技工学校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把自查整改贯穿于整治全过程,结合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第三阶段:迎接上级督查阶段(2008年12月)。12月前,各校要做好迎接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的准备工作。分析总结开展情况,并把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以书面形式报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要从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作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认真结合本校安全状况,研究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确保人员、责任、时限、经费、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2008年3月30日前各校将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联系电话:85016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