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思考型民警为重点,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基层班子建设,组织进行全市“三所三队”领导班子考核调整工作,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民警,选拔到领导岗位,并兑现职级待遇。以“三懂四会”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深化全警大练兵活动,突出练兵培训的针对性、实战性,重点抓好集中强化训练,确保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不少于15天的警务实战技能训练。2007年底前,旗县区公安局都要建立起训练基地。2007年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考核要达到全区中等偏上水平。要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水平。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以“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周永康部长“四句话要求”为准则,狠抓民警教育,严格队伍日常管理教育。2007年公安队伍违法违纪率下降60%。全面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2007年基层民警的政治待遇按规定全部解决。健全民警维权机制,做好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积极落实基层民警休假和体检及基层功模民警疗养制度。建立民警救助资金。
㈥建立“三基”建设考核评价机制。要把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作为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重要标准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三基”工作考评标准:第一,硬件、软件是否按“三基”规划达标,包括分年度达标情况;第二,是否合格地履行了保一方平安的职责;第三,班子、队伍的防违法违纪、防责任事故是否达到了要求,有无被依法追究、被开除、被辞退等情况;第四,在条块工作排序上是否走在了前列;第五,党政是否满意。
三、切实为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保障
㈠要切实加强对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将其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各级政府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统筹协调解决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正确处理部门与部门、机关与基层、硬件与软件、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专门工作与争创目标之间的关系,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意识,努力做到上下协调、整体联动、共同推进。要建立和落实“议警”制度,各级政府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公安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支持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能,依法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