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规范和完善城建规划、市场准入两条“绿色审批通道”及一条“便民链”,进一步扩大进驻范围,保证审批链条的合理完整,真正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成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政务超市。在具体工作中要依照以下原则实施:
一是应进必进。审批通道中所有未进驻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中介机构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要对驻厅部门科室、二级单位、人员职能和中介机构业务进行整合归并,便于驻厅审批事项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和限时办结。对于审批链条中审批频率高的项目,要将审批主体前移,整建制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对于审批业务较少的部门可由职能业务相近的驻厅部门窗口委托受理;对于同一部门及二级单位审批频率低、审批时效长的项目,可在整合后由部门驻厅窗口统一受理,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的直接办结率。对因受场地限制无法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要利用网络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连接,实现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人才、网络资源的共享,并接受管理和监督。所有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方便审批申请对象的要求及时予以调整。
二是依法行政。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的法定职权不变,法定程序不变,执法主体资格不变,按照《
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取。
三是充分授权。各窗口单位要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充分授权,凡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全部由窗口直接办理,进驻部门要彻底关闭原办事窗口。对一般性审批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受理,直接办结;对确实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的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一次受理,两次办结。凡经政府审定必须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各部门不得另行受理,严禁多头受理、双轨运行。
四是便民便商。要按照企业优先、基层优先、群众优先的要求,不断强化服务宗旨,落实服务责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把方便客商、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质量的标准。
五是廉洁高效。要不断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和办事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不断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自身建设,以廉政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把政务公开贯穿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始终,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做到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公开,推行阳光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