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五原县。到2010年,番茄制品产能达到25万吨,基地面积达到30万亩。2006年年底已经形成番茄制品能力14.6万吨。按土地资源计算,产能还要发展10.4万吨。2007年,在银定图镇新建一个加工厂。按照布局要求,不宜再建新厂,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扩生产线。
⒌乌拉特前旗。到2010年,番茄制品产能达到20万吨,基地面积达到23万亩。2006年年底已经形成番茄制品能力2.5万吨。按土地资源计算,产能还要发展17.5万吨。2007年,已在乌拉山镇(西山咀)新建一个加工厂。按照合理布局的要求,还需在先锋镇、西小召镇、大佘太镇、苏独仑农场各布设一个加工厂。
⒍乌拉特中旗。到2010年,番茄制品产能达到10万吨,基地面积达到12万亩。目前还没有建厂。按土地资源条件和合理布局的要求,需在乌加河镇和德岭山镇各布设一个加工厂。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重点
㈠番茄产业严格执行市域布局一体化。根据番茄产业的特殊性,必须坚持全市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筹发展的原则,今后凡新建加工厂由市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按照全市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进行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划拨土地,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同时,从2007年开始,要提高加工企业准入门槛,引进的加工设备必须是世界一流的,每个加工厂的日处理原料能力要在3000吨以上(每条生产线日处理原料能力必须在1000吨以上),达不到规模标准的不予审批建厂。
㈡扶强扶大龙头企业。市、县两级政府对龙头企业在政策和资金上要给予必要的扶持。特别要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促进ISO9000系列认证工作,提高番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于新引进的重点企业,在基础建设、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保障,在电力、运力、信贷等方面搞好跟踪服务。
㈢强化基地建设。一是合理划分原料基地。为了规范行业行为,避免无序竞争,各旗县区政府要围绕加工企业合理划分原料区,原料区划原则上以加工厂为中心,20公里为半径。对于交叉地带,可划到苏木镇、村一级。各加工企业要加大投入,实施标准化生产,搞好原料基地建设。
二是推广先进技术,优化栽培结构。各级农业部门和加工企业要加强对番茄品种的引育示范、适用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加大组装配套栽培技术的应用和标准化生产,提高番茄单产和品质。重点推广基质穴盘育苗、小拱棚育苗等春提早适用技术和开沟起垄栽培技术。春提早栽培面积力争占总播面积的40%以上。合理搭配早熟和中晚熟品种,加强对播期、密度、肥水运筹、病害防治、采摘等实用技术的研究,解决好番茄集中过量上市的矛盾,延长企业加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