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整合培训资源,构建我市人才培养基地。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和沿江开发重点,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互相畅通人才、科研信息交流,形成人才培养、培训网络。逐步在部分重点高校建立我市信息产业、车船制造产业、制药与精细化工产业、光电缆产业、机械冶金和纺织服装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多渠道培养适用专业的本科以上高层次人才。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作为院(校、所)地双方人才、技术、资金、项目合作的载体,招商引资的平台,为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创业服务。要加强与扬州大学和我市地方高校在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为我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3、确立人才培育发展的重点。以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建立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标准框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在培训的层次上,实行初级、中级、高级培训并举,以高级培训为重点,逐步培养一批高层次的社会管理人才、引领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一大批高级技工、技师等实用型人才;在培训的类别上,实行待业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提高培训、继续教育并举,以岗位提高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通过各类培训,提高人才适应新环境、新变化的能力;在培训的主体上,实行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多渠道并举,以企事业培训为重点,保证企业培训费用的提取,使人才培训的投入有稳定的保障;在培训的内容上,实行思想道德素养、文化知识、专业理论、专业能力并举,以思想道德素养和专业能力培训为重点,全面提升人才的内在素质和外在能力。
(四)放开放活,多渠道、多途径地引进人才和智力。
1、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开放门户,广纳贤能。对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人才,取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的优秀人才,学科和专业上起带头作用的高级人才,带项目或资金来我市创办、合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的国际商务人才或在国外取得学位的回国留学人才,以及确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制定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引进力度。
2、实行多种形式的引才引智模式。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人才服务理念,倡导人才柔性流动,创造自主择业的宽松环境。鼓励省内外高级专家来扬工作,或以技术投资、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来我市创办、合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和技术信息咨询,推动我市与外地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探索建立自由职业制度,允许取得国家律师、医师、会计师、设计师、评估师等执业资格的国内外专业人才依法进入我市,以合伙制或个人单独在我市注册登记,从事自由职业。不断加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力度,通过建站,在我市形成高级尖端科技人才的集聚点。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达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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