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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4、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批评曝光,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风尚。以县(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开展节能培训;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能源资源国情和节能教育;利用社区等平台,普及节能知识和措施,引导居民在改善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培养科学的用能方式,使用节能产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努力做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
  1、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作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经贸、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能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措施,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方案。
  2、依法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着力抓好我市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市的各项工作,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企业。以冶金、电力、医药、石化、建材、轻纺等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开展能源节约和原材料节约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启动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工程,主要围绕节能、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生态农业园区示范、新能源建设、废弃物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各项重点项目工程组织实施,在全市起试点示范带头作用。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
  4、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围绕核心资源、核心企业通过产业链、产品链之间的延伸和耦合,引导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集群。通过不同企业、行业之间形成的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同组合、建立二次资源、再生资源,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的产业链和区域循环经济生产模式。加强工业园(区)的生态化建设,引导企业向“三废”治理条件完备的园区集中,使主要污染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再利用,降低企业治污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强化节能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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