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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二、着力抓好加强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
  1、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把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支持开发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加大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余热回收利用、建筑保温等领域的研发力度,鼓励、支持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以氢能为代表的新能源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制订和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组织实施绿色照明、热电联产、炉窑改造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有关行业协会要及时跟踪该行业国内外的能耗水平,做好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扶持节能服务产业,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对铁合金、小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能耗产业中的高污染、低效益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制定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要强制执行国家制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2、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做好钢铁、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年用能量在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单位,要定期分别向市、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和统计网络体系。各主管部门要对能耗下降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用能单位要按照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依法搞好能源计量管理。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和《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中有关建设项目节能管理的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或者节能篇(章)。其中,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应当经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
  3、构建节能型产业结构。以科学的发展观搞好工业结构调整,推进我市产业高度化、集聚化、信息化、绿色化、集约化。一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突出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二是提升做大传统支柱产业,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充分利用扬州人力资源、农产品资源和旅游资源的组合优势,大力发展工艺、玩具、食品等低能耗、污染小的特色产业;四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重点抓好21世纪最具发展前景的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集聚一批LED核心企业,建成全国LED产业技术中心、国际LED产业重要基地;五是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切实提高高耗能产业市场准入条件。同时,淘汰高耗能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加快调整产品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空间布局,实现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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