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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食品安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根据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提供的食品企业安全信用信息,由中介机构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评价程序,组织消费者(专业人员和普通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安全信用进行评价,并在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公布企业产品的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以此在消费者中树立企业的产品信誉,为创建名牌产品奠定基础,促进食品企业的发展。
  3、逐步建立食品的溯源体系
  以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为基础,对食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建立溯源体系,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违规产品进行追查提供依据,为信用体系提供企业食品安全基础信息。
  4、加强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样化的媒体渠道宣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培育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构建由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具体负责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统一处理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重点支持各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处理和预后。
  1、构建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具体包括:
  医疗保障:及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进行医疗救治;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技术保障: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指挥部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省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仲裁,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物资保障:设立专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储备金,确保应急处理时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能够顺利获取;
  新闻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经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及时向 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信息。
  2、强化应急后期对责任的追究、源头溯源和产品召回,以及进行预后,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并建立健全区域内的产品召回制度。对事故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反馈给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3、为检验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实际运行情况,每年举行1-2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五)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共享体系建设
  组织对各部门的检测机构设施的全面调查摸底,按照统一标准、统筹兼顾、不重复建设的指导思想,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检测资源,形成标准统一、分工合作、相互认可、资源共享的检测体系。在此基础上,力争在“十一五”期未,建成全市统一的检测门类齐全、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县域级检测站,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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